H-1B签证的要求


H-1B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它允许美国雇主临时聘用从事“专业职位”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为了申请H-1B签证,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满足移民局的相关具体要求,并且雇主需要为H-1B受益人预先向劳工部递交“劳工情况申请”(LCA)。

我们在下面将具体阐述H-1B签证的要求。

工作职能

首先,美国雇主必须证明H-1B受益人担任的职位是“专业职位”, “专业职位”是指满足以下要求的职位(任一即可):

  1. 该职位通常至少需要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或相当的学历;

    -本条特殊情况:对于来美临时工作的时装模特,则没有对应的学位要求,因为模特界本身对学历并无硬性要求,所以没有对应学位的模特也可以申请H-1B签证。

  1. 一般来说,该职位对学士学位没有明确要求,但实际操作中,这个工作的复杂程度使得只有拥有某种学位的人才能胜任;

  2. 由于该职位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只能由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的人来担任,因为他们有专业化的知识;

  3. 该职位通常被认为是“专业性”职位;

    -“专业性”职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工程师、教授、老师、研究人员、医疗专家、营养学家、医师、护士、计算机程序员、会计师、律师、社会工作者、经济学家、图书管理员。

雇员教育背景

除了工作职能外,对外籍雇员的教育背景也有相关要求。提供支持的美国雇主必须证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满足从事专业职位的要求。一般来说,外籍雇员须拥有美国正式认证的大学院校颁发的四年学制的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该学位证明是担任专业职位的必要先决条件。

如果外籍雇员在美国境外完成了学业,并且她/他的学位是由美国以外的教育机构颁发,那么该学位必须由美国评估机构根据其个人情况来进行评估,以此来决定该学位是否和美国颁发的学位相当。

如果外籍员工拥有相应的学位,那么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就可以相应地豁免。如果外籍员工不能达到H-1B对学位学历的要求,那么他/她就必须拥有相应的工作或培训经验。在一些情况下,工作或培训经验可以弥补学历的不足,三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可以相当于一年的大学教育。(想了解更多关于H-1B签证申请中如何以经验替代学位要求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让我们来看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案例:

背景

艾莎是一名厄立特里亚公民。在过去六年中她一直从事网络分析工作,她唯一拥有的文凭就是一份大专学历证明,相当于2年的大学本科教育。她希望通过申请H-1B签证,以资深网络分析师的身份到美国硅谷地区居住和工作。

艾莎的教育背景符合H-1B的申请要求吗?

符合。艾莎满足了H-1B申请对4年制学位的要求。虽然她的大专文凭(换算为2年的本科教育)不足以使她满足4年制的学位要求,但她6年的工作经验相当于2年的大学教育, 以此弥补了学历的不足,因此艾莎满足了4年制大学教育的必要条件,所以她可以申请H-1B。

除此之外,根据法律,如果从事某些专业性工作的时候,需要专业执照或资格证书,如会计师、律师、牙医、医生、注册护士等, 那么该外籍员工须持有这样的专业执照。

联邦劳工部要求

如果工作职位和外籍雇员的教育背景都满足了上述要求,那么美国雇主接下来就可以通过ETA 9035& 9035E表格向劳工部递交“劳工情况申请”(LCA)。

为成功申请LCA,美国雇主必须证明其将会付给该外籍雇员的报酬不低于当地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简称PW)。现行工资标准是美国劳工部国家现行工资中心(National Prevailing Wage Center,简称NPWC)根据劳工市场信息在某一时间段、某一地区、某一职位所得出的平均工资标准。以下几个因素可以影响现行工资标准:

  1. 职位名称

  2. 职位描述

  3. 教育背景要求及工作经验要求

  4. 工作地点

  5. 雇主性质(如学术机构、政府机构以及私人机构)

让我们来看现实生活中的几个具体案例:

案例1

Flora和Bora都是生物化学专业的教授,教育背景类似,并且她们现在的工作职能也类似。Flora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的布卢明顿的一所大学里工作,而Bora在纽约的一所学院工作。他们的其他条件都基本相似,但是由于工作地点的不同,生活消费水平也会因此不同,所以Bora的现行工资标准比Flora的要高。

案例2

莫小姐和沙小姐都是社科研究员,并且都住在西雅图,他们的工作也要求同样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莫小姐在华盛顿大学工作,沙小姐在一家私有机构工作。他们的其他条件都基本相似,但是由于他们在不同性质的行业工作(即公共行业和私有行业),所以他们的现行工资标准也不一样,莫小姐的现行工资标准比沙小姐的要低。

案例3

Ariel 和Ursula都是海洋生物学家,并且都住在圣地亚哥,他们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类似,并且在同一个私营公司Sebastian工作。Ariel在该公司担任研究科学家,而Ursula担任博士后研究员。他们的其他条件都基本相似,但是由于Ariel的工作职位更高,承担更多职责,所以Ariel的现行工资标准就比Ursula的要高。

在获得现行工资标准后,雇主应保证符合下列6项条件:

  1. 支付给H-1B雇员的报酬高于:

    1. -雇主支付给其他拥有类似经验和资格的员工的工资水平,或者

    2. -由城市统计区(MSA)或狭义的大城市统计区(PSMA)规定的该工作所处地区的现行工资标准水平;

  2. 对该外籍员工的雇佣不会对相似职位的美国员工的工作条件产生负面影响;

  3. 在H-1B雇员即将工作的工作地点,没有发生罢工或停工;

  4. 雇主应向外籍雇员即将开始工作的行业机构谈判代表通知提出劳工情况申请之事;若没有这样的代表,雇主应在递交LCA的当天,或递交LCA前的30天内,在其办公地点内明显的地方公告提出劳工情况申请表之事,为期10天。

  5. 保存下列文件以备查:
    1. 已递交的劳工情况申请(LCA)复印件;

    2. 外籍员工的工资文件;

    3. 关于如何确定最终工资水平的解释;

    4. 选择现行工资标准的依据。

  1. 如果在法定的雇佣截止日期前,雇主解除了和外籍员工之间的雇佣合同,那么雇主应支付外籍员工合理的返程交通费用。

如果劳工部批准了LCA申请,那么接下来该美国雇主就可以代表外籍雇员,通过I-129表格向移民局递交H-1B申请了。

不是所有雇主都具备申请资格

正如之前提到的,H-1B的申请人是美国雇主,雇员无法自行申请H-1B签证,他们的身份是H-1B申请受益人。

雇主可以是在美国的个人、公司、企业、承包商、以及其他协会或组织,使用由美国国家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简称IRS)提供的税务标识号,即联邦税号(Federal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FEIN)。

递交申请的美国雇主还须证明其和其外籍员工之间真实存在的雇佣关系, 即雇主可对其外籍员工进行雇佣、解雇、支付、监督或控制其工作等行为。

雇主还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要求:

  1. 雇主必须有支付工资的能力

比如:一位进行多种经营的风险投资家雷小姐,想为她新成立的公司雇佣一名计算机程序员。 她打算支付该外籍员工每年50,000美元的工资, 但是在她申请LCA的时候,公司银行账户里只有4.2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雷小姐就不具有支付工资的能力,因此也不具备递交申请的资格。

  1. 雇主提供给外籍员工的工作职位必须是真实的职位

换句话说,这个职位必须在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实际的作用。

2011年8月,为促进刺激美国经济和投资,美国移民局发布了一项政策以吸引外国企业来美发展,开设新公司、在高失业率地区进行投资,以及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该政策还表明,外国创业者也可以通过自行开办公司,通过确认有效的雇佣关系来为自己申请H-1B签证。

虽然外国人自主创业的个人公司很难满足移民局有关建立雇佣关系的规定,但她/他自己开办的公司仍有可能获得H-1B工作签证。首先,该外籍创业者必须证明其和其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分离,即雇佣关系;其次,在传统意义上,该外籍创业者不能以独立经营的个人身份为自己的H-1B申请提供雇主支持。因为如果一个外籍创业者想通过建立自己的公司为其提供H-1B申请支持,就必须存在另一个独立的实体,在该外籍创办者的工作之外,对雇员(包括该创办者)进行雇佣、支付、监督以及解雇等行为。(想了解更多关于持F-1/H-1B签证在美创办公司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H-1B名额限制

H-1B移民名额是指美国国会设定每年限制H-1B使用数量的数字。根据移民法案,国会对H-1B的名额规定是,每个财政年度划拨65,000个H-1B名额,财政年度是指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此外,每年还有20,000个名额留给在美国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外籍申请人使用。

H-1B签证的常规名额每年为65,000个,根据美国与智利及新加坡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其中有6,800个名额专门留给智利和新加坡的公民使用。如果这6,800个名额在当年的财政年度没有用完,那么剩下未用的名额就被退回给当年的全球配额里。

特殊情况:H-1B依赖型雇主和违反行为

如果递交H-1B申请的美国雇主是“依赖型雇主dependent employer”、“故意违规型雇主willful violator”, 或受“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帮助的雇主,以及受“联邦储备法案第十三章贷款”援助的雇主,那么该雇主还需满足额外的要求。

总的来说,这些雇主须通过以下三种情况保证其招聘外籍员工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公司的职位空缺,并且外籍员工的加入不会取代美国员工的工作地位:

  1. 该雇主在递交H-1B申请,或递交H-1B延期申请的前后90天内,不会因为雇佣该外籍员工而替换同职位上的其他美国员工;

  2. 该雇主不会安排H-1B员工到其他雇主处工作,除非该雇主已明确调查其他雇主不会在该员工工作日期的前后90天内替换或有意替换同职位上的其他美国员工;

  3. 该雇主在雇佣H-1B员工前,已经采取真实措施要雇佣美国员工,并会支付至少与其他H-1B员工同等的报酬。而且,该职位有与H-1B员工能力相当或更优秀的美国员工应聘时,该雇主会把工作职位优先提供给美国员工。另外,如果H-1B员工是“优先劳工(Priority Worker)”,比如说EB-1类的员工,则雇主可以不遵循这些要求。

如果雇主违反了相关规定,将会被处以罚款,一次违反的罚款范围在1,000美元到35,000美元不等。而且,违反某些特定条款还可能会导致该雇主以后递交H-1B申请或其他移民申请的资格被取消一年至三年不等。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在H-1B签证申请方面经验丰富,可以指导并解决您在申请中的所有疑惑。我们充分了解H-1B签证对于美国雇主和外籍员工的重要性。如果您有意向申请H-1B或其他种类的签证,可以发邮件至info@hooyou.com,我们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免费的评估服务。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H-1B工作签证的信息,包括移民局的政策及申请的最低要求,请点击以下相关链接:

H-1B签证常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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