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移民局提供的各类别的非移民签证中,H-1B工作签证如此受欢迎,并且申请人数持续增长,是有一定的原因的。H-1B的雇主申请人和外籍受益人享有的好处非常多。
我们将这些有助于外籍员工的好处整理和总结为三类:工作、家庭和未来发展。
工作
外国人持H-1B签证可以进入美国并且最长可以在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不过除了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在美国工作之外,还有许多别的机会。
收入
专业岗位的工作者可以从雇主那里获得收入,并且H-1B受益人还可以从多个雇主那里获得收入。美国移民法允许外籍员工在美国有多个雇主,可以申请多个H-1B。
更换雇主
拥有H-1B身份的外籍工作者可以更换雇主。根据AC21法案中的变通性法则(Portability Rule (AC21),H-1B员工(包括曾占用过H-1B名额的外籍工人)可以在新雇主为他/她递交了新的H-1B申请后马上开始为新雇主工作,甚至不必等待新的I-129表的批准。(更多关于AC21法案中的Portability Rule的相关信息,可参考这里。)
工作时间
美国移民法对于H-1B工作者每周的工作时间只有一条要求,并且相对简单:只要他/她的工作时间不少于该行业内正常工作时间的50%即可。比如说,持有H-1B签证的软件工程师平均的全职工作时间是每周40个小时,那么只要某外籍软件工程师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20个小时,并满足H-1B的其他要求,就可以申请H-1B。由于H-1B的这一优势,如果外籍员工已经处于H-1B身份,也可以同时再获得一个兼职的H-1B。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她需要为每一个雇主工作的时间没有要求。
请假
不管是生病请假还是旅游度假,H-1B雇员都可以在保持自己的合法身份的前提下请长假。当然,H-1B雇员请假三个月去维京群岛旅游的期间是无薪的。
但是请注意,这样做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雇主可以在任何时间、出于任何原因(或者根本没有原因)解除和H-1B雇员的雇佣关系。如果雇主终止了和H-1B雇员的雇佣关系,那么他/她就会立刻失去H-1B身份。在大家的普遍认知中,有一个叫做「10天宽限期」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在实践中,如果H-1B持有者失去身份的时间不到10天,移民局有可能不考虑这段时间内外籍人士已经失去合法身份的事实。在前任雇主与自己解除了雇佣关系后,H-1B持有者应该马上申请转换身份。
外籍雇员的权利
延续上文所讨论的这一系列好处,我们可以继续阐述H-1B雇员有权向雇主主张的权利。根据劳工部相关规则,雇主让H-1B雇员「坐冷板凳」(benching)的做法是被禁止的。「坐冷板凳」是指雇主在公司经营出现状况,比如业绩增长缓慢时强制让雇员休无薪假期。总之,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时,雇主只有两个选择:继续向雇员支付符合其现行工资标准的薪水,或者辞退他/她。
简单来说就是:雇主可以停止向雇员支付薪水的唯一办法是正式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
家庭
除了财务上和工作相关的好处外,H-1B签证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雇员家属也有许多好处。
配偶和子女?他们也可以来美国。
在H-1B签证的有效期内,H-1B受益人的家属也可以随其进入美国并在美国合法居住。H-1B持有人的家属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他们可以申请H-4签证来获得合法身份。
上学
此外,这些家属在美国居留的时间内,可以享受到许多好处。在获得有效的H-4签证后,H-1B持有人家属可以上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均可。
只要H-1B持有人继续满足H-1B的条件,处于合法的H-1B身份,就可以不必转换成F-1身份而到学校学习,无论是业余课程还是全日制的课程都可以。但是,H-1B持有人不能在学校里担任助教职位,也不能从学校获得任何报酬,因为这样就要求其应从H-1B身份转换为F-1身份;当然,如果学校为其申请了一个part time的H-1B时,他也可以做TA并从学校获取报酬。但是如果在上学时不能维持H-1B身份,则必须申请得到另外一个身份,如F-1。
没有海外居所?没问题。
H-1B签证允许持有者拥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也就是说,H-1B雇员有资格申请永久居留身份(甚至公民身份),而无须承担H-1B身份被取消或失效的风险。同时,外籍员工也不需要保留国外的住所,这一点与很多其他的临时签证有所不同。
未来发展
虽然H-1B最长只有六年的时间(排除上文中讨论的特殊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H-1B身份到期后的唯一选择只能是离开美国。
身份有效期
事实上,H-1B签证的“最长六年有效期”的说法有漏洞的。在以下两种情况下,H-1B持有者可以在六年后继续申请延期。
如果H-1B持有者已经在H-1B到期前365天递交了PERM劳工证申请或者I-140申请,处于劳工证或者I-140等待状态,就可以在六年期限到时申请一年的延期。在这种情况下的延期是没有上限的,只要移民申请还处在处理状态,就可以一年一年地申请延期。
如果H-1B持有者的I-140已经得到批准并且由于排期倒退(visa retrogression)目前没有移民签证名额可用(即不可以递交I-485申请),H-1B持有者可以在六年期限到时申请延期三年。
从H-1B身份转换到永久居留身份
因为移民法允许H-1B持有人有“双重意向”,所以H-1B身份的外籍工作者可以通过移民签证申请永久居留身份。持有H-1B签证并不排除受益人在将来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在H-1B身份期间,外籍员工更换了雇主,也不会影响他/她申请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外籍员工已经提交了I-485表。
申请在处理中,已满180天以上。
外籍员工继续为该领或与该领域相关的雇主工作。
设立公司并为自己的公司工作
在美国,并不是只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才能拥有自己的公司。但是,外籍人士是否能为自己的公司工作就是另外一回事。无论外籍人士要为哪家公司工作,哪怕是自己的公司,首先都要在移民局获得工作许可。
设立自己的公司当然是有许多好处的,对于H-1B持有者也有许多优势。在一些情况下,外籍人士自己的公司可以为他/她申请H-1B。移民局要求雇主必须支付不少于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的薪水,而且这个公司还要满足其他要求:
商业计划、商业租赁以及其他文件来证明这家公司是真实存在的。
在设立公司的外籍人士之外,必须存在另一个独立的实体作为真正的雇主。
-也就是说,为了申请H-1B的目的,外籍人士不能又当公司雇主,又当该公司的员工。此外,因为雇主和雇员关系是H-1B申请的核心关键,必须存在另一个独立的人员对雇员(包括设立该公司的雇员)进行雇佣、支付、监督以及解雇等行为。
考虑到以上情况,移民局会重点考察外籍人员设立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实际商业需求。从根本上说,设立自己的公司并不一定代表你可以为这个公司工作,但是如果移民局同意并且你也有工作许可,那么就很有可能享受到相关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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