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希望来美国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士,由于自身学术、专业或者获奖经历、背景的不同,在申请工作签证时会有多种选择。选择适合的签证类型能够大大提高获得签证的几率。在选择签证类型时需要考虑到签证额度、签证有效期、居住地要求等各种因素。由于自身情况的不同,有的专业人士比较适合H-1B,有的比较适合O-1。
O-1签证与H-1B签证的申请条件有相似之处。H-1B签证主要提供给来美短期从事“专业性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士。H-1B劳工主要工作的领域包括工程、数学、科学、生物技术、商业等。O-1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的种类,适用于在科学、艺术(包括电视业和电影业)、教育、商务或体育领域的具有“杰出能力(extraordinary ability)”的外籍人士。杰出能力指在自己领域内属于顶尖人物。能够申请H-1B签证到美国科学界工作的外籍人士,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属于拥有杰出能力的杰出人才,也可以申请O-1签证。
另外,这两类签证都属于允许移民倾向的“双重倾向”签证,都需要雇主支持,并且持有人的眷属都可以持附属签证随同赴美。
虽然H-1B与O-1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区别还是存在的。O-1相比H-1B来说有以下一些优势:
H-1B每一财年只有65,000个名额。也有一些H-1B职位不受年度名额限制,但是毕竟是少数。很多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士由于额度耗尽而无法获得H-1B签证。O-1签证不存在类似额度限制,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申请。因此,满足条件的外籍人士如果由于H-1B额度耗尽而无法获得H-1B签证,可以考虑申请O-1签证。 您可以参阅我所关于O-1签证的文章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H-1B签证持有人入境时移民官准许的初始逗留时间为3年,之后还可以申请延期3年,但是总的逗留时间不的超过6年。6年之后,H-1B持有人需要离开美国或者获得其他身份,否则将失去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当然,极少数情况下H-1B持有人可以申请延期超过6年。
一般说来,O-1签证持有人首次入美时移民官准许的逗留时间以能够完成某项活动、工作或者演出为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身份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以便继续进行尚未完成的活动、工作或者演出,每次可以申请延期最多1年。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只要移民局认为O-1持有人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工作,O-1签证的合法逗留期可以被无限期延长。这一点使得O-1签证比H-1B更有吸引力。
很多持J-1身份在美国的外籍人士都受到“J-1回国居住两年”这一要求的限制,意味着此类外籍人士在J-1身份到期后必须回到自己的母国居住至少两年时间,之后才有资格申请H、L签证或者调整到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如果此类外籍人士离开美国之后申请O签证则不受该“回国居住两年”要求限制。这一点使得O-1签证更有吸引力。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即使外籍人士在J-1到期之后持O-1在美国工作,只要他/她之前未能满足“回国居住两年”要求,就无法申请调整到永久居民身份。您可以参阅我所关于J-1签证的文章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2012年10月17日(Y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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