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类移民签证是美国境外公司将有资格的高级主管或经理调到美国来工作的最佳选择之一。只要满足了EB-1C签证的要求,受益人便可享受其带来的各种好处,具体包括:
家人可随之赴美
-EB-1C签证允许公司内部被调到美国的高级主管或经理将他们的家人也带到美国。并且,他们的家人还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从而在美国合法地工作。
无需申请劳工证
-为受益人申请EB-1C签证的美国雇主无需通过劳工证,证明缺少满足该职位要求的美国员工,这便大大缩短了签证申请的时间,使外籍受益人能更快、更直接地获得绿卡,并且无需先获得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
-获得绿卡后,外籍受益人便能自由地出境和入境美国。-与EB-1C相比,L-1A类别的签证需要申请劳工证。(即便如此,我们也注意到,如果受益人先前的身份是L-1A,那么他/她获得EB-1C签证批准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大。)
无需个人投资
-与EB-5类别的签证不同,申请EB-1C的外籍受益人无需投入大量资金来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
-此外,由于EB-1C签证是由雇主出面申请的,所以大多数的材料都由雇主准备,申请费用也由雇主承担。
由于EB-1C申请过程繁琐耗时并且程序极其复杂,涉及到许多方面,我们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寻求帮助。自我所从1996年成立以来,我们的资深律师一直密切跟踪研究EB-1C法案及其发展变化,并已成功办理了大量EB-1C申请案例,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保持着很高的成功率。如果您有意申请EB-1C,可以联系我们,欢迎致电(713)771-8433,或者与本所律师在硅谷、洛杉矶、 旧金山湾区、西雅图、休斯敦、纽约、芝加哥、麦迪逊、奥斯丁的办公室约见面谈,还可通过 info@hooyou.com 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竭诚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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