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EB-1B 申请介绍


什么是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B)项的定义,「杰出教授/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移民申请,是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主要适用于在某些科学或学术领域内,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的移民申请。

与EB-1A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不同,EB-1B必须有雇主支持才能申请,而且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都需要雇主支持。在EB-1B申请中,雇主是申请人,外籍的杰出教授/研究人员是受益人。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申请资格


根据移民法规定,无论是居住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符合「杰出教授/研究人员」标准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三个条件:

  •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获得国际性认可的成就;
  •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有三年(及)以上的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 申请人攻读高等学位(比如Ph. D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或教学经验可以累积其中,但仅适用于以下情况:该外籍人士必须已经拿到该学位;该外籍人士在此期间对教学班级负全责;抑或,该外籍人士的研究在其学术领域被视为杰出的研究。

    申请人必须从现任及前任雇主处获得工作证明,以书面形式递交,内容包括该外籍人士的工作职责和雇佣期限等。

  • 由雇主支持申请,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
  • 一般来说,永久性工作承诺一般由大学、学术或科研机构提供,但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不过,该私人雇主必须已雇佣至少三名全职研究员从事研究工作,并提供文件材料证明其在某学术或科研领域内已获得了哪些成就。

综上所述,如果外籍受益人在自己相关的领域内,有三年以上的研究或教学经验,获得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并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话,就可以通过EB-1B的形式,直接申请绿卡,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什么是永久性工作承诺?


永久性工作承诺是指雇主承诺提供的一个没有确定终止日期的工作职位。 雇员在拿到这个承诺之后,可以合理的预期自己将在这个职位上长久的工作。现实中,除了明确规定终止期限的工作职位外(如合同工),大部分工作都可以被视为是永久工作。兼职工作也可以被视为是永久性的,只要这份工作没有规定具体的结束时间。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EB-1B永久性工作承诺的信息,请点击雇主担保申请及移民局对EB-1B 中的“永久工作”的解释

EB-1B绿卡申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同EB-1类其他移民申请一样,EB-1B申请也无需申请劳工证,但外籍受益人必须从雇主处获得永久性工作承诺,并且由雇主出面提交移民申请。

以上法律条文只提供了一个非常抽象的定义,并没有给出“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衡量标准。移民法8 CFR 204.5(i)(3)(i)提出了如下六条具体的衡量标准。根据移民法规定,EB-1B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六条证明材料中的至少两项:

  • “重大奖项或名誉”(Major Prizes or Awards)。 因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名誉;
  •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Invited Membership)。 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
  • “媒体的报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在专业出版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上,有报道该外籍人士的成就的文章(并不仅仅是引用外籍人士的作品或成果,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 “评审鉴定”(Judging or Review)。 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参与评审业内其他人的作品;
  • “学术文章”(Scholarly Articles)。 在国际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Original Contributions)。 在所在的专业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如果上述标准对外籍受益人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受益人的条件。

另外,在EB1B绿卡申请过程,虽然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获得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并由雇主支持,出面担保申请,所以EB1B申请是跟雇主挂钩的。对雇主要求也是EB1A绿卡申请和EB1B绿卡申请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在提交EB1B绿卡的(I-140)申请过程中,一旦外籍受益人更换了雇主,从理论上讲,原本正在处理中的EB1B绿卡申请就有因此而终止。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的条件比较好,我们后推荐您申请 “杰出人才”EB1A绿卡,因为EB1A的申请不需雇主支持,申请人不会被限制在支持提交申请的特定雇主和工作职位上。

不过,EB-1B类的申请对学术成就的要求相对低于EB-1A类的申请。但总的来说,因外籍受益人的资历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具体状况而定。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应申请EB-1A或EB-1B,可以把你的简历寄给我们到info@hooyou.com,我们会免费为你做出评估。

案例研究


对于EB-1B申请的详细解释请看以下案例。

杰出教授

背景

发提博士是一个民族音乐学家,主要研究西非音乐及其对国际文化的影响。最近她收到了来自哈佛大学的工作邀请信,请她担任该校的终身副教授职位,主要负责非洲研究工作。在此之前,发提博士的关于如何研究全球音乐的整体发展模型已经得到国际民族音乐研究协会的认可,她也多次在非洲音乐艺术杂志上公开发表关于该模型的文章。过去六年里,发提博士一直在加纳大学担任教授职位,传授音乐理论和特色地区民族音乐学等知识。

那么发提博士有资格申请EB-1B吗?

是的。根据发提博士的个人履历显示,她已经在其学术领域获得了国际性的认可,并且她的教学经验时间已经超过移民局规定的3年,更何况她还得到了来自哈佛大学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即担任终身副教授一职,所以她完全有资格申请EB-1B。

杰出研究人员

背景

特蕾莎博士毕业于巴黎萨克雷大学,并获得了医学博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此后十多年里,她一直留在学校从事生物医学研究工作。她的工作成果得到了很多生物医学公司和其他学校生物医学系的青睐,特别是她关于使用抗生素来分裂大脑负关联的研究得到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她还在生物科学杂志柳叶刀杂志上发表过二十多篇文章。2012年,特蕾莎博士荣获由哈特维尔基金会赞助的个人研究奖;最近,她收到了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戴尔医学院的工作邀请,邀请她担任该学院的博士后研究员。

那么特蕾莎博士有资格申请EB-1B吗?

是的。特蕾莎博士满足EB-1B下所有关于杰出研究人员的申请条件。她的个人履历显示,特蕾莎博士的研究经历远超规定所需的3年,而且她在专业领域内有非常杰出的个人成就,她也收到了学院的永久性工作承诺,所以特蕾莎博士也完全有资格申请EB-1B。

由于EB-1B移民申请过程繁琐耗时并且程序极其复杂,涉及到许多方面,我们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寻求帮助。自我所从1996年成立以来,我们的资深律师一直密切跟踪研究EB-1B法案及其发展变化,并已成功办理了大量EB-1B申请案例,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保持着很高的成功率。如果您有意申请EB-1B,可以联系我们,欢迎致电(713)771-8433,或者与本所律师在硅谷、洛杉矶、旧金山湾区、西雅图、休斯敦、纽约、芝加哥、麦迪逊、奥斯丁的办公室约见面谈,还可通过 info@hooyou.com 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竭诚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所有「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申请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它必须要有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并由雇主出面为外籍人士进行申请。请点击这里查看我们的永久性工作承诺样本。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信息,包括移民局关于EB1申请的要求和相关政策等,请点击以下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