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J-1持有者的I-94卡上标注J1签证的有效期是「D/S」(Duration of Status),他就可以在自己的身份到期之前,由J-1交流项目机构的负责人出面,再次填写一个新的IAP-66表,注明延期后的身份到期时间,并通知美国国务院,可以不必通知美国移民局。
J1持有者身份的有效期在DS-2019表格上注明。该表格显示“本申请从 mm/dd/yyyy 到 mm/dd/yyyy 有效期”(This form covers the period mm/dd/yyyy to mm/dd/yyyy)。 大多数J1持有者会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交流项目。如果J-1持有者没有在有效期内完成交流项目,可以申请延期。J-1签证延期必须在DS-2019表格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完成。 大多数学术交流项目的资助者会建议至少在到期前10天提出延期申请。如果没有在当J1签证规定的有效期到期之前提出申请,J1持有者将没有合法的身份了。
J1持有者必须有合法的J1的身份,必须是原J-1交流项目机构的资助人出面,才能申请J1签证延期。延期只是为了完成其原来没有完成的项目,而不是开始一个新的项目。有些J1类别不允许延期,而其它J1类别,延期时间只能是交流项目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对于教授和访问学者的J-1签证延期问题,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如果J-1持有者由于要完成一项特定项目或研究计划而必须申请签证延期,那么签证持有者就可以再申请在三年之外延期六个月。这种延期由资助者同意即可,不需要国务院或者移民局的批准。在三年的合法身份到期前90天,签证持有者也可以向美国国务院申请延期。如果国务院认为出于「特别情况」,签证延期是必要的话,就会予以批准。
某些J1的交流项目,在特殊情况下,允许J1延期超过交流项目所允许的最长有效期。为了获得这种超过时间的延期批准,交流项目的负责人员必须向美国国务院提出书面请求,并递交请求这一延期的原因和理由,及证明材料,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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