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形式


根据美国专利和商标办公室(USPTO)的规定,注册商标有两种形式:

  • 标准文字形式
  • 所谓标准文字是指注册商标只包括单词,字母,数字或者他们的结合。而对他们的字体,大小,颜色没有任何特别规定,也不包含任何设计的成分。

    标准文字形式可以为申请者提供最宽泛的使用权,即无论以什么形式使用这些标准文字都可以。比如你申请Zy123为你的注册商标后,你愿意把它们染成8种颜色,你愿意把其中那个字母变得比其他的更大更显眼都是可以的。

  • 图案形式
  • 与标准文字形式不同,图案形式是指你希望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一定的设计,比如是一个LOGO,或者是具有特定形态的单词或字母,比如一个红色的3D的“Red Dragon”。

注意,根据规定,商标申请时只能使用其中的一种,即使用标准文字就不能使用设计形式,不能将两者综合使用在一个注册商标中。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推荐申请标准文字形式,优势如下:

  • 其一,标准文字方便对目前已经使用和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查询,不容易因为雷同而导致申请遭到拒绝。
  • 其二,在完成标准文字的注册后,您在使用时可以参入其他设计或图案一并使用。此时与注册图案的形式没有什么差别。
  • 其三,在市场效果上,文字的宣传效果远远比图案强,即使像苹果,微软这样的大企业,他们也及注册了图案又注册了文字商标。

总而言之,标准文字形式能够取得更为广泛的权利,除非您的商标确实没有文字只有图案,否则注册标准文字应该是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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