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业移民”(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又称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条件, 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Permanent Legal Resident,又称PLR),即绿卡(Green Card)。
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每个财务年度(十月一日到下一年度的九月30日),职业移民都有大约140,000个名额。这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给五个职业移民优先类型的申请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属。绝大多数职业移民申请都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 部分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PERM,下面我们将简单介绍职业移民的五个优先类型。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mployment First Preference,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Priority Workers)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自行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中国或其它国家皆可申请。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第一类优先移民申请的信息, 请点击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 约40,000个,以及本年度EB4和EB5未用完的剩余移民名额。所有第一优先的申请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I-140)。
EB-1绿卡申请流程为:1)I-140移民申请; 2)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由于EB1目前没有排期,一般情况,从开始申请,到获得正式绿卡,EB-1申请时间大约为六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当然,绿卡申请的时间随着排期的变化也跟着变化。具体排期请点击移民名额排期。
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 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
EB-1(b)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EB-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的要求如下: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了解更多关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的内容,请点击EB-1
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 (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简称EB-2), 又称“高级学位的专业/特殊技能人才” (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and 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移民,主要是为满足美国某些短缺的劳工领域,招纳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制定的移民政策。根据移民法规定,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士,在美国短缺的劳工领域,由美国雇主为其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第二优先类EB-2的名额为每年约40,000个名额(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优先的剩余名额。 EB-2移民申请,需要有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并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PERM),证明劳工短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基于国家利益,申请人获得了的劳工证申请豁免(NIW,又称国家利益豁免);(2)申请人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规定;(3)申请人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申请。
EB-2绿卡申请正常流程为:1) PERM劳工申请; 2) I-140移民申请; 3)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EB2对于中国出生的人的排期为4年左右。一般情况,对于中国出生的人,EB2绿卡申请的时间大约为五到六年的时间。 当然,绿卡申请的时间随着排期的变化也跟着变化。具体排期请点击移民名额排期。
如果申请需要劳工证,则需要由雇主在批准的劳工证基础上提交I-140申请。 更多关于劳工证申请的内容,请点击劳工证。
国家利益豁免(NIW)的I-140申请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交。目前,NIW是第二优先类别内被广泛使用的一类申请。 了解更多关于NIW的内容,,请点击国家利益豁免(NIW)。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简称EB-3), 又称“熟练技术、专业/非技术工人”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移民,主要是为满足美国某些短缺的劳工市场,招纳合格的技术工人而制定的移民政策。第三优先类分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Professionals)、以及非技术类的其它工人(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
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40,000名左右(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未用完的剩余名额。但是,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的名额数不得超过5,000个。同EB-2移民申请类似,所有EB3移民申请,需要有雇主,需要有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并由雇主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PERM),证明劳工短缺,雇主为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EB3也需要申请劳工证,除非申请人是: (1)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申请条件;(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规定。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EB-3绿卡申请正常流程与EB-2相同:1) PERM劳工申请; 2) I-140移民申请; 3)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目前EB3对于中国出生的人的排期不到三年。一般情况,对于中国出生的人,EB3绿卡申请的时间大约为四到五年的时间。 当然,绿卡申请的时间随着排期的变化也跟着变化。具体排期请点击移民名额排期。
了解更多关于劳工证申请的信息,请点击劳工证。
职业移民第四类优先 (Employment Fourth Preference,简称EB-4), 又称“特殊人员移民” (Certain Special Immigrants)移民,主要适用于宗教工作者,美国政府的某些长期雇员,为美国武装部队工作一年以上的伊拉克或阿富汗公民等等的特殊人员。
第四优先EB-4职业移民的名额占职业移民总名额的7.1%。每年EB-4类的申请人大约为6,000到8,000,因此每年都有大约3,000左右的名额剩余。EB-4移民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例外,他们使用DS-1884申请。 第四优先类别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EB-4绿卡申请的正常流程为:1)I-360移民申请; 2)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由于EB4目前没有排期,一般情况,I-360移民申请时间为2到4个月,从开始申请,到获得正式绿卡,EB4申请时间大约为八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
下面我们具体解释一些职业移民相关的几个特殊名词:
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制定了一个职业的进程表,用来指导移民局批准劳工证的申请。表A的第一组,包括理疗师和护士;第二组包括在科学和艺术(除了表演艺术)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人士。 申请Schedule A designation,雇主在提交I-140申请的过程中必须还要提交一式两份的ETA-750表格。
1990年的移民法案要求劳工部制定一份劳工市场信息的试点计划,在计划中列出劳动力短缺的10项职业。那么当外籍申请人的职业在这些短缺职业之内时,申请人的劳工证申请就应该获得批准。
当需要进行劳工证申请时,劳工证申请的提交日期为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当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时,I-140申请的提交日期为优先日期。
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数量超过相应类别申请的可用签证名额数时,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就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排队, 按照申请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审理,一直截止到这一类别的名额全部用完。在申请人的优先日期还没有到之前,申请人是不可能获得移民申请的批准的。 特别是在申请人数过多的类别,如EB-2, EB-3, 申请人有时候需要等待非常长的一段时间。 更多关于排期的最新消息,请点击移民签证排期。
关于中国党员申请移民签证,请点击:关于中国党员申请移民签证问题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