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B-2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士在美国的合法逗留期限是由移民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的时候根据其入境美国的目的决定的,最长不会超过1年(8 CFR § 214.2(b)(1))。大多数情况下,移民官给予的合法逗留时间在6个月至1年之间。
B-2持有者入境的时候,移民官会将一张I-94卡(出入境记录卡)固定在护照上,并在I-94卡上标明持有者在美国的合法逗留期限。无论B-2持有者入境时要求的逗留的时间是多少,移民官最少都会给予6个月时间, 当然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是有例外的(例外情况极少,并且都是根据具体案件具体考虑)(8 CFR § 214.2(b)(2)) (OI § 214.2(b))。
如果B-2持有者在合法逗留期内无法完成本次赴美目的,该持有者可以申请延长合法逗留期限。每一次可以申请延长最多6个月(8 CFR § 214.2(b)(1))。
B-2持有者必须在I-94卡标明的合法逗留期限最后一天或者之前离开美国,否则该持有者将失去身份。根据失去身份之后在美国逗留时间的长短,该持有者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被禁止进入美国。
移民局建议所有计划申请延期的B-2持有者在身份到期前至少45天递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539表格(申请延长/转换非移民身份)以及相关辅助材料。您可以下载I-539表格,以及I-539表格填写说明。以下是其他必须向移民局提交的材料:
另外,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经损坏,或护照上已经没有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您在申请签证之前先申请一本新的护照。 如果B-2持有者的护照在其递交I-539申请时已经失效,该持有者必须同时向移民局递交一份书面说明,解释护照失效一事。
申请延期时,如果未能完整正确地填写I-539表格,或者未能提交必需的辅助材料,会导致申请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被拒绝。另外,申请被拒绝之后不得上诉,因此申请者必须格外谨慎,不要遗漏了相关材料。
B-2持有者申请延期时可以选择网上递交I-539表格或者邮寄。如果选择网上申请,申请者需要将辅助材料邮寄至网上申请收据上所指定的地点。申请者需要注意邮寄辅助材料的地址,以及后续联系地址。如果不选择网上申请,选择邮寄,请将I-539表格及辅助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通过美国邮政:
USCIS
P.O. Box 660166
Dallas, TX 75266
通过快递:
USCIS
ATTN: I-539
2501 S. State Highway 121 Business Ste 400
Lewisville, TX 75067
参考资料: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B签证的信息,请查看下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