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考慮怎樣用一句話來概括《美國法律呼悠談》這本書的特點。思來想去,勉強找到下面這句話:幾位地地道道的美國律師講地地道道的美國法律的地地道道的故事。
「地地道道」是這本書的特點。地地道道的專業作者,地地道道的美國法律,地地道道的故事。
先說作者。這本書的署名作者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旅居美國的大陸新移民,如果不是足不出戶,兩耳不聞窗外事,或者從來不上互聯網,恐怕大都會對「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有所耳聞。這家律師事務所位於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休斯頓市,現已成為大陸華人在美國開設的規模最大律師事務所,並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市開設了分所。「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旗下匯聚了多名經驗豐富的美國執業律師,其中包括幾位熟諳中英文雙語在美國執業的華人律師和專業法律人員。比如,張哲瑞律師、周健律師、劉宗坤博士等。《美國法律呼悠談》便主要出自這些律師和法學博士之手。
這些專業作者的地道之處在於,他們都經過嚴格的美國法學院訓練,他們執業後幾乎每天都在接觸三教九流的客戶,五花八門的案子,還有千奇百怪的法律問題。聽律師講這些故事,無異於聽他們講自己的親身經歷。作者和故事之間沒有「隔」著一層。人們在讀一些有關美國法律方面的書的時候,經常會感覺到一種隔膜。這種隔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作者與美國法律的隔膜造成的。由於這種隔膜,許多讀者對美國法律方面的圖書敬而遠之。這不是讀者的錯。筆者就從來不讀沒有受過律師訓練的人寫的美國法律方面的書,因為筆者不相信沒有經過美國律師訓練的人可以寫好這方面的題目。
其次,本書的內容講的是地地道道的美國法律。中文書刊講美國法律的出版過很多,但講走了樣的也不少。當然,這種「走樣」的情況並不只發生在法律方面。比如說,初到美國的華人會感到一種巨大的「文化差異」,衣食住行總能感覺到兩種文化的碰撞。來美國之前,大多數華人已經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對美國有了初步的印象。可惜,這些從媒體上得來的印象很多時候和在美國的親身經歷對不上號。這年頭,媒體上道聽途說的東西太多,以訛傳訛,許多東西就這樣傳得走了樣。等自己真得到了美國,碰了幾個釘子後,才發現事情本來不是媒體上講的那樣。
把美國法律講走樣的情況,可能有許多原因。但無論什麼原因,法律一但講走樣,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舉個簡單的例子。許多中文出版物講,在美國法律中,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並曾提到過當年發生在加州的一個案子。在那起案子中,有位日本人因迷路誤入一家人的庭院。主人發現有人闖進自己家的院子,覺得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便拿出一把獵槍,在發出警告無效後開槍。那位誤闖別人庭院的日本人頓時成了槍下冤魂。加州法庭最後判殺人者無罪。許多中文出版物用這起案例說明在美國法律中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然而,這種說法卻一種以訛傳訛的誤解。
《美國法律呼悠談》講的是地地道道的美國法律。它的目標之一就是澄清國人對美國法律許多似是而非的誤解。比如說,關於保護私有財產問題,書中有位孔先生,在定居美國之前,他也深信美國法律中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說法。到美國後,孔先生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在自己家裡設下獵槍陷阱。盜賊非法侵入,被打傷,卻把孔先生告上法庭。法庭竟判孔先生賠償盜賊的損失。這種判決令孔先生大惑不解。不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嗎?孔先生為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果孔先生當年接觸的是地地道道的美國法律,而不是以訛傳訛的似是而非的美國法律,他本來可以避免付出這種代價。
最後,《美國法律呼悠談》講的地地道道的故事。之所以說「地道」,是因為這些故事包含了一本小說、一集電視劇、或者一部電影能講出的故事的幾乎所有特點。比如說,活生生的人物、充滿戲劇性的情節、生動有趣的語言。把嚴肅的法律講成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故事,靠得是幾位法律專業作者妙筆生花,也靠得是他們對美國法律的透徹瞭解,以及對社會人生的豐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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