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哲瑞律师,
您好!
我怀着无比激动、尊敬和感激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我衷心感谢贵律师事务所,尤其是Owen Gu律师及其团队的Maggie助理,在我的Eb1A申请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卓越的专业水平和优秀的敬业精神,使得我的申请起死回生,并最终获得批准!
我曾在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眼耳医院和加州的House Ear Clinic留学。2017年在House Ear Clinic留学期间偶然的机会了解到贵律师事务所,并决定请贵所代理我的申请。虽然我积极配合、竭尽全力,但我的申请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从2017年6月到2018年12月的近一年半的时间里贵所的一名律师曾先后代理我申请了Eb1A、Eb1的RFE和NIW,但最终皆宣告失败。当时,我几乎失去了信心!
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Owen律师给了我信心,使我又燃起了希望!2019年1月初开始Owen律师正式代理了我的申请。Owen律师通过电话交流、不远万里赴北京与我当面沟通及无数次的邮件等往来,深入详尽地了解我的专业情况、发掘我的学术贡献、不厌其烦地反复撰写律师函,使得我的Eb1A申请最终获得批准!在整个申请过程中,Owen律师所表现出的一名优秀的资深律师所具备的非凡专业能力、极佳敬业精神和优良品质令我无比的敬佩,同时为我能够聘请到Owen律师而感到幸运。所有这一切证明,我选择张瑞哲联合律师事务所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相信,贵律师事务所正是拥有了像Owen律师这样优秀的律师会更加充满实力并蒸蒸日上!
最后,在再次表达我对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和Owen律师的感激之情外,相信通过此次良好的合作,未来我将积极探索与贵所的进一步、多方面合作,并且将推荐众多优质客户给Owen律师,因为Owen律师是我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律师!
祝好!
Client
04/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