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内部发布“申请通知”(内部招聘)这一要求的重要性


劳工部明确指出, 在劳工证申请过程中,雇主不能仅仅在程序上遵循内部发布“申请通知”(NOF、内部招聘)这一要求。NOF过程中的任何误差都可以对劳工证申请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如果申请被特案审查(audit),任何关于NOF误差的解释都是徒劳。劳工部不会接受任何形式的辩解,也不会对任何申请特别照顾。

正因为NOF是劳工证申请中极其重要的一步,了解劳工部关于NOF的具体要求以及未能满足NOF可能带来的后果显得尤为重要。

NOF具体要求


NOF是劳工证申请过程不可或缺的一步, 其主要目的是告知雇主内部员工雇主准备递交劳工证申请,为外籍受益人提供工作机会。NOF必须在递交劳工证申请前30至180天之内进行。

NOF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雇主准备递交劳工证申请、希望大家向劳工部举报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劳工部主审官员的联系方式。另外,NOF文件还必须包含外部招聘广告中必须包含的信息。因此, 在普通PERM劳工证申请中,NOF文件必须包含雇主名称、工作地点、工作简介、工资、简历寄送地址以及雇主联系方式 等。在高校教职特殊处理PERM (Special Handling)劳工证申请中, NOF文件必须包含职衔、工作职责以及职位要求等,但是工资无需列入。

雇主必须在主要经营场所及所有内部媒介上连续10个工作日发布NOF信息。NOF信息必须张贴或发布在员工能够注意到,并且方便阅读的地方。联邦法规中列举了两种适合发布NOF信息的地方:发布工资和工时通知的地方附近、发布安全与健康通知的地方附近。总的原则是,NOF信息的发布地点必须是员工可以不受任何阻碍就能够看到该信息的地点。如果准备提供给外籍劳工的职位属于工会集体劳动合同范畴内,那么通知工会谈判代表可以代替发布NOF,也就是说只要雇主通知了工会谈判代表,就无需再发布NOF了。

很多时候PERM劳工证申请被拒都是由于雇主未能在NOF中正确列出必需信息。有些常见的错误似乎看起来无关紧要,但是往往事实上会导致申请被拒。

由于NOF相关原因而导致申请被拒


在处理所有的PERM申请时,不管是特殊处理还是普通申请,劳工部的立场、标准都是一致的。任何申请中的NOF如果不符合要求,劳工部都不会手下留情。即使雇主认为自己的NOF情况比较特殊,虽然有些误差,但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也是符合要求的,劳工部也不会批准该雇主的PERM申请。

以下NOF误差可能导致PERM申请被拒

  • NOF信息中未列入工资或者所列工资低于该职位现行工资标准: 普通PERM申请中,NOF信息必须包含该职位所提供的工资。所列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提供给外籍受益人的工资。劳工部这个要求的目的是保证雇主提供给外籍受益人的待遇不得高于提供给潜在美国雇员的待遇。如果NOF信息未列入工资或者列入的工资低于现行工资标准或提供给外籍受益人的工资,那么雇主的PERM申请会直接被劳工部拒绝。由于特殊处理的PERM不要求在NOF信息中列入工资,因此此类PERM申请中无需担心这个问题。
  • NOF信息中未列入雇主名称: 有些雇主认为,NOF信息中无需列入雇主名称,因为既然NOF是在雇主内部发布,从常识上讲,雇员自然会知道雇主是谁。但是劳工部明确表示,在NOF信息中列入雇主名称这一要求是很实质性的必须步骤。即使雇主内部仅有3个员工(因为只有3个员工,可以很合理得认为雇员和雇主联系紧密,自然会知道发布NOF的雇主是谁),如果NOF信息中未列入雇主名称,劳工部也会拒绝该雇主的PERM申请。劳工部认雇员工作地点各不相同,根据NOF的发布地点假定所有员工都知道雇主名称不能作为未能在NOF信息中列入雇主名称的借口。
  • NOF与ETA 9089表格不一致: NOF信息中列出的工作要求与ETA 9089表格所列不一致也可能导致PERM申请被拒。劳工部这一要求的目的是保证招聘程序的公平。如果雇主在NOF信息中所列的工作要求、职责相较在ETA 9089表格中所列显得非常苛刻、过分,劳工部会怀疑雇主故意制造障碍,使得美国劳工无法或者不愿申请该工作。比如:如果NOF信息中所列的工资低于ETA 9089表格所列的工资(两者都高于现行工资标准),劳工部会认为雇主故意发布一个较低工资使得美国劳工不愿申请,进而会拒绝这个PERM申请。
  • NOF信息中未列入主审官员联系地址: 劳工部希望所有愿意提供与本次劳工证申请内相关信息的人都能够联系到负责该申请的主审官员。如果NOF信息中未列入负责该申请的主审官员或其他主审官员联系地址,劳工部会直接拒绝该申请。
  • NOF信息中未列入工作地点: 正如某些雇主人为没有必要列入雇主名称,很多雇主也认为列入工作地点也是多此一举,因为员工很自然会认为发布NOF信息的地点就是工作地点。虽然劳工部多多少少也觉得这个解释有些道理,但是仍然不足以作为不遵守NOF规定的借口,劳工部仍然会拒绝这个PERM申请。因此,工作地点仍然是NOF信息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 招聘报告未披露NOF信息发布日期: 根据规定,NOF信息发布时间必须不少于连续10个工作日。递交劳工证申请时,雇主必须招聘报告中标明NOF信息发布日期。如果申请被审查,未在招聘报告中列入上述信息会导致申请被拒。劳工部要求雇主能够证明在递交PERM申请前的30至180天之内,雇主曾经连续10个工作日发布NOF信息,否则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总的来说,不同的PERM申请中的NOF程序可能会有不同的导致PERM申请被拒的原因,上面所列举的6点是比较常见的一些误差。我们可以看到,劳工部在处理PERM申请时对NOF有着很高、很刚性得要求, 雇主在NOF过程中需格外谨慎。

结语


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非常复杂、严格并且注重细节。所有的规定,尤其有关NOF的相关规定,不管多么细微,都必须认真 对待,因为劳工部不会忽略任何误差。即使雇主向劳工部劳工证上诉委员会(负责PERM申请上诉案件的机构)提出上诉,也不会得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NOF程序既是内部招聘程序,同时也提供给现有员工一个机会向主审官员反映劳工证申请过程中的各种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劳工部这么在意雇主是否完全遵循NOF相关规定了。

劳工部为NOF制定了具体的要求,非常看重雇主是否遵循这些要求,因此,在准备进行NOF程序之前咨询以为经验丰富的律师是很有必要的。很多PERM申请都是由于NOF的细微误差而被劳工部拒绝,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帮助您找出这些误差,顺利完成NOF – 劳工证申请中的关键一步。

我们强烈建议所有准备递交劳工证申请的雇主及受益人在递交申请之前寻求一位资深律师的帮助,因为任何细微误差都有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2012年9月25日 (YZW)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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