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律師
2006年11月29日,勞工部公佈了最新一輪關於PERM勞工證的問答,就有關期間計算, 撤銷申請和電子廣告形式等問題做出了最新的解釋,其中,關於廣告形式的解釋對於相當一部分專業人士和PERM的申請有實質性的影響。
一, 大學教師的Special Handling不能用電子廣告形式
PERM法規規定,經全國性甄選程序招聘而得的大學教職可以通過一種特殊便捷的特殊處理(SPECIAL HANDLING)方式申請PERM。 對於符合要求的教職,不需要進行繁瑣的一般PERM廣告程序,而只需該甄選決定是在申請前18月內完成,並而在甄選之前有一個全國範圍的專業雜誌(Professional Journal)的廣告張貼。雖然法規未對Journal有明確界定,但根據PERM之前的勞工證實踐和勞工部官員在非正式場合講話等, 該Journal必須是以書面印刷品形式,而不是網絡電子版本。
在這次最新的勞工部解釋中,勞工部明確規定,網絡電子版的廣告張貼形式不能符合教職Special Handling的有關雜誌廣告的規定。如果想通過Special Handling申請PERM, 至少要有一次印刷品形式的全國性專業雜誌廣告。
我們事務所在長期實踐中對這個問題一直持保守態度,即使在勞工部解釋公佈之前,也一直告知SPECIAL HANDLING 客戶必須用印刷品形式雜誌廣告。 但我們發現,現在越來越多的大學Tenure- Track教職招聘通過網絡電子雜誌方式進行。許多大學僱主已經不再刊登印刷雜誌廣告。即使是使用最常見的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雜誌, 有時也只用其網絡版。
為了避免今後可能遇到的問題,應聘大學教職的人士在比較有把握入選或學校比較青睞其資歷的情況下,可以在應聘過程中要求校方增加一次書面印刷品廣告以備今後使用。當然,在提出這樣要求前要充分衡量自己的份量,把握時機,以避免發生學校因為怕麻煩而乾脆另招他人的情況。
應客人要求,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所可以向校方提供律師意見函(Legal Opinion)或備忘錄(Memo)解釋這一法律要求及Special Handling的其它要求,為今後申請打基礎。
二,一般PERM程序的電子廣告形式的規定
勞工部的最新解釋還對一般的PERM程序中的電子廣告形式作了進一步闡述。
在強制性的廣告方式中,對於專業職位(Professional Position)僱主可採用一個星期天報紙廣告加一個專業雜誌的方式替代兩個星期天報紙廣告的方式,對於用來替代的專業雜誌方式,勞工部在解釋中聲明,只能用印刷品雜誌,而不能用網絡電子雜誌的形式。
另外,對於在本專業行會或專業組織登廣告來滿足三類選擇性廣告的情況,勞工部採取寬鬆態度,只要該專業行會或組織有網絡電子版的雜誌形式,該電子版形式的廣告也可以滿足該項條件。此外,這一類的電子版廣告可以與其它工作招聘網站廣告及僱主網站廣告並用,沒有衝突。所以,只要符合網站類別上的規定,專業職位的的三類選擇性廣告有可能都是網絡廣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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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