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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律師談I-140/I-485快速同步審批經驗

前面我們報導過,加州(CSC)和內布拉斯加(NSC)處理中心已經制定了快速審理I-140和I-484同步申請的計劃。最近,我們收到去年8月份提交到德州處理中心(TSC)的I-140和I-485同步申請批件。從遞交申請到批准,總共只用了8個月左右的時間。這意味著,儘管TSC尚未明確公佈快速審理同步申請的計劃,事實上已經加快了審理I-140和I-485同步申請的速度。這無疑是部分工作移民申請人的福音:獲得勞工證之後一年內拿到綠卡,已不再是申請人的夢想。

值得強調的是,就目前來看,快速審批程序並沒有運用到所有的I-140和I-589同步申請。聯繫到CSC的快速審理計劃明確規定目前只適用於已經獲得勞工證的EB-2同步申請,以及我們獲得快速批准的同步申請經驗,我們有理由推斷,TSC以及其他處理中心的快速審理目前只限於獲得勞工證之後的同步申請。無疑,這一最新進展對於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請勞工證的人特別有利。這意味著,在獲得勞工證之後,通過同步申請,申請人在數月內就可拿到綠卡,而不必再經過數年的漫長等待。

這一進展也再次說明了申請人走勞工證路線的重要性。雖然在有些州,勞工證的審批過程十分漫長,但按照現在各處理中心快速審理同步申請的趨勢,一旦勞工證得到批准,申請人可望在數月,甚至數星期內,獲得綠卡。在勞工證上耽誤的時間,完全可以在同步申請中補回來。而且,與其他途徑相比,辦理勞工證是在技術上最保險,風險最少的選擇。

過去一兩年,一些申請人在等待觀望,希望在PERM實施後再提出申請。但就像我們在以前的文章中分析的那樣,這種等待觀望的態度是不可取的。PERM即使能夠如期實施,也有對申請人不利的一面。就目前公佈的消息看,一些符合勞工證申請條件的人,並不符合PERM的標準。而且,在PERM實施後,移民局有望將現在的勞工證申請自動轉換到PERM處理。在各處理中心加速審理已經獲得勞工證的I-140和I-485同步申請的情況下,申請人應當抓住時機,盡早申請勞工證。

從另一個角度講,勞工證是工作移民申請中的default rule。特殊人才或國家利益豁免相當於工作移民申請中的「捷徑」。美國移民法並不排除以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式申請移民。所以,特殊人才或國家利益豁免申請與勞工證申請並不衝突。英語中有句老話:別把所有雞蛋都放到一個筐子裡。在移民申請中,道理也是如此。在當今移民申請難度增加的情況下,符合條件的人同時申請勞工證和傑出人才或國家利益豁免,這是最穩妥的辦法。萬一傑出人才或國家利益豁免的「捷徑」走不通,還有勞工證保底。

根據我們的經驗,快速勞工證雖然在某些州歷時較長,但批准率極高,接近百分之百。儘管我們認識到在經濟低迷情況下申請勞工證的難度,我們的經驗表明,如果律師周密設計,熟諳各州操作規程,加上僱主配合,獲批准率是非常高的。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周健律師處理過上百起全美各州的快速勞工證、普通勞工證、教職特別處理案,以及聯邦申訴案,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周健律師熟悉各州的特別操作規程,與各州勞工部保持著密切聯繫,掌握最新變化,為成功申請勞工證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05/2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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