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新名額限制對即將畢業外籍學生身份的影響
眾所周知,美國移民局於2003年頒布了新的H-1B名額限制的規定,新的65,000的名額限度在2003年10月份開始起用,並在2004年2月短短的不到5個月的時間發放完畢,使得移民局不得不暫停接受新的H-1B的申請。縱觀在美的外籍人士的種種情況,受H-1B的新名額限制影響最大的應屬即將畢業或已經畢業持OPT身份工作的外籍學生。新規定將對他們是否能夠順利轉換成H-1B工作身份而合法居留美國產生很大影響。
究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以及如何處理才能避免因新名額限制而導致不能順利轉換成H-1B身份呢?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瞭解一下新的名額限制在哪些具體方面影響最大。
由於2004年度的65,000個H-1B名額在短短的5個月內使用完畢,很明顯等到2005年度名額開始使用的時候,同樣的H-1B的65,000個名額很可能在5個月內甚至更短的時間內發放完畢。同時,移民局規定的重新接收2005年度H-1B的申請時間定於2004年4月1日。申請者可以遞交申請,移民局將按照遞交的時間順序開始2005年度H-1B身份的審批工作,當然,新發放的H-1B身份最早的開始日期不能早於10月1日。按照2004年的發放速度計算,2005年度的H-1B名額極有可能在7月前後就已經排滿申請者。如果是這樣的話,屆時移民局則可能重新停止新H-1B申請的接受,到時則會出現申請者從2004年夏天開始漫長的等待,直到2005年4月1日發放的2006年名額審批的開始。
舉個例子來說:甲先生於2003年12月份從學校畢業。他在畢業前已經申請了一年的OPT實習期,實習期的有效時間是從2004年1月中旬開始到2005年的1月中旬。在甲先生的努力下,順利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並且其僱主答應為他辦理H-1B身份的轉換。由於OPT身份特殊,享受稅收的優惠,無需支付政府的社安稅和醫療稅,甲先生決定等到7月份再遞交H-1B的申請。因為H-1B身份最多可以提前6個月申請,這樣甲先生可以到2005年1月份開始他的H-1B身份,從而最大程度的享受OPT的稅收優惠,而保證與H-1B身份的銜接及時。然而,按照我們之前分析的可能性,如果2005年度的名額在很短的時間內用完,甚至可能早於甲先生預定的7月份,移民局將會在2005年度名額用完時,7月份之前停止接收新的H-1B申請。這樣,甲先生的計劃就會全盤落空,出現我們所說的,在2004年等待2006年名額審批的開始。所以,甲先生只能放棄其利用OPT的稅收優惠,於2004年5月初遞交H-1B的申請,在2004年11月份開始他的H-1B身份。
對於甲先生來講,幸運的是一切都是尚未發生的,可以在移民局公佈的H-1B名額使用進度情況中得到警告,而調整自己遞交申請的時間。對於一部分人來講,可能到時連自己都無法掌握。例如:乙小姐,於2003年5月份畢業,同樣,她申請了OPT實習期,從6月15日開始生效,到2004年6月14日為止。不幸的是乙小姐直到2004年2月份才找到願意為她申請H-1B身份的僱主。匆忙準備材料之後,卻得到了移民局用完2004年H-1B名額而停止接收申請的消息。雖然2005年H-1B申報將在2004年4月1日開始,乙小姐仍然可以享受到2005年的H-1B名額。但是,新年度的H-1B批准的最早日期不能早於2004年10月1日,而乙小姐的OPT到期時間加上兩個月的寬限期也只到2004年8月中旬。到時候,乙小姐就只剩下感歎畢業的不是時候了。
就以上兩個例子而言,顯然打算在5月份畢業的外籍人士要比12月份畢業的外籍人士被動得多。那對於將在5月份畢業的外籍人士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答案其實很明顯,打算5月份畢業的外籍人士完全可以留多一門課程,或者多選一門無關緊要的課程在夏天的學期學,從而推遲畢業日期到8、9月份,短短的3、4個月,「命運」都會不同。
例如:丙先生正如我們所說,在夏天學期的8月份畢業,申請相應的OPT實習期,從2004年9月到2005年9月。雖然,丙先生幾乎不可能趕上2005年H-1B的申請,但他卻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和遞交申請2006年的H-1B身份轉換。只要移民局沒有新的法案調整,他則有足夠的時間找僱主為他辦理H-1B身份,然後在2005年4月1日移民局開始接收申請時及時遞交申請。因為丙先生的OPT結束日期加上兩個月的寬限期,最晚是2005年11月份,所以只要丙先生遞交的H-1B申請是在2005年10月到11月之間開始就不會導致他的合法身份受到任何影響。
以上的三個例子基本涵蓋了所有在校即將畢業的外籍學生的處境,大家可以對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美國大學的寬鬆制度,合理安排自己的畢業時間。牢牢的掌握H-1B身份相關的法律常識,來更好的迎接畢業後將面臨的身份問題。
(0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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