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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系列之四:加急處理程序與H-1B名額

周健律師

註:

移民局將自2007年4月1日起開始接受2008財政年度的H-1B工作簽證申請。根據往年的經驗,H-1B工作簽證名額競爭將非常激烈。申請人盡早行動以獲得H1B名額就變得非常重要。鑒於很多人對於H1B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認識,為幫助申請人全面瞭解H-1B相關的知識,以採取最有利的行動,我們在此對H-1B作一個全面而系統的介紹,包括7篇系列分析。本篇討論H1B加急處理的使用。

H-1B申請的加急處理開始於2001年7月30日。申請人繳納1000美元的加急處理費後,移民局會在15個日曆日內給出處理結果。15天的起計日始於移民局接到H-1B申請材料的當天,止於移民局發出最後處理結果的當天。如果15個日曆日內,移民局沒有對申請給出處理結果,將退回這1000美元的加急處理費,而且將繼續處理這份申請。

但是,要求移民局加急處理與是否能獲得H-1B名額並沒有關係。由於H1B名額發放是以誰先提件到移民局誰先獲得名額為準則,移民局在收到H-1B申請的那一天就決定了該份申請是否獲得該年度的H-1B名額。去年65,000個常規H-1B 名額是在2006年的5月26日用完的。移民局在此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請都有名額;之後則沒有名額,與是否有加急處理的申請無關。加急處理只是能幫助申請人盡快拿到H-1B。所以,如果申請人預計開始工作的日期離申請開始的時間尚有很長時間,或有OPT,同時職位的專業性強,加急處理的必要性並不很大。比如,申請人在今年5月份畢業,OPT自畢業即開始。申請人6月份開始工作,由於OPT的有效期有一年,申請人可以使用OPT合法工作到明年5月份。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就沒有很大必要使用加急處理。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加急處理還是有相當大的利益。其一、申請人可以盡早知道H1B是否獲得批准。這對於專業性不強的職位,或者申請僱主不強的H1B, 提高了確定性。在很快知道結果的情況下,如果第一個H1B申請不獲批准,還可有機會在名額尚未用完之前再提申請。請注意,如果一個H1B申請被拒,該申請所佔名額就自動讓別的H1B申請佔用。事後提出的申請要重新獲得H1B名額,如果名額用完,那就沒有辦法了。

其次,對於OPT在7月31日前過期的人而言,到10月1日H1B生效之前,申請人有一個無有效身份的間隔。有時移民局會酌情考慮,仍然批准身份轉換。為了早知結果,這種情況下用加急處理就有很大的好處,因為可以盡早知道是否可以順利在10月1日轉成H1B。如果移民局不同意受益人身份轉換(由於中間有一段無有效身份的間隔) ,但是H1B申請資格獲准,受益人可以有充裕的時間安排境外簽證程序。

再者,對於一些希望盡早知道H1B申請結果以安排下一步綠卡申請計劃的人而言,用加急處理早日拿到批准也有益處。同時,對於想減少幾個月等待的擔憂的人而言,加急處理可能帶來的「安心」 價值也很大。

本文作者周健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資深主管律師,七年來為眾多客戶提供高質的職業和商務移民法律服務。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在紐約,休斯頓和芝加哥設有辦公室。本所十多位專業律師為廣大客戶提供關於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全方位服務,特別是NIW,EB-1, PERM, H1B和I-485方面的專案設計服務,依據客戶的具體情況,度身定制專案方案。 客戶可與本所律師在以上提及的三大城市的辦公室約見面談,具體詳情,請訪問www.hooyou.com , 或發免費咨詢郵件到info@hooyou.com

(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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