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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布什總統的「新臨時勞工計劃」(Temporary Worker Program)

最近常有客戶來電詢問有關布什總統最近提議的「新臨時勞工計劃」及其影響。為此,我想對布什總統於一月七日發表的「新臨時勞工計劃」的內容作一簡單介紹。

一. 允許美國僱主在無法找到合適的美國勞工的情況下招聘外籍勞工為自己工作

為滿足美國經濟的需求,布什總統提議允許美國僱主在無法找到合適的美國勞工的情況下招聘外籍勞工為自己工作,並為此專門提出了一項新的「臨時勞工計劃」。 該計劃給予數百萬現在美國受雇於美國僱主的非法移民合法的工作身份,並給予那些已經受聘於美國僱主但尚在國外的尋求參加該計劃的外籍勞工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機會。該計劃擬給予這些外籍勞工為期三年在美國合法工作的身份。然而,該計劃還規定,一旦外籍勞工失去了工作,或違反了有關法律,該外籍勞工就不得再繼續享受這項計劃的利益,而將被要求返回原居住國。

二. 嚴格美國僱主的報告義務

此項「新臨時勞工計劃」也更加嚴格了美國僱主的義務。該計劃規定,美國僱主有義務在招聘外籍勞工之前作出合理的招聘美國勞工的努力。 在招聘了外籍勞工後,美國僱主應對該外籍勞工的招聘、該外籍勞工與其僱傭關係的終止、以及該外籍勞工臨時工作期限的屆滿等信息負有嚴格的報告義務。 違者將被採取較之以前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

三. 入該計劃須交納註冊費加

與245(i)條款類似,身份不合法的外籍勞工需要支付一次性的註冊費以申請加入該「新臨時勞工計劃」。 該計劃同時也允許所有該計劃的參加者有出入美國及原居住國的自由,而不用再擔心再次入境美國時會遭到美國移民官員的拒絕。

四. 鼓勵外籍勞工在臨時工作期限屆滿時回原居住國永久居住

該「新臨時勞工計劃」同時也期望外籍勞工在其臨時工作期限屆滿時自願回到原居住國永久居住。為此,該計劃還特別建議了一些經濟驅動力,比如給予外籍勞工在回國後加入本國的退休金系統以及稅收方面的優惠, 最低程度讓外籍勞工在工作期限屆滿回到原居住國永久居住時能有一筆為建立自己的生意,或為自己家庭購置房產的基本所需的收入。

五. 有權按正常途徑申請永久居留

該計劃也賦予申請加入此計劃的外籍勞工通過正常途徑申請永久居留的權利。但布什總統也在自己的提議中明確表示反對「大赦」。反對這些非法身份的外籍勞工以「大赦」的方式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六.「新臨時勞工計劃」的適用範圍

布什總統的此項「新臨時勞工計劃」並非如許多人所想「讓所有非法身份者身份合法化,並同時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事實上,該「新臨時勞工計劃」僅僅只針對那些在加入該計劃時已經受雇於美國僱主的非法身份的外籍勞工,或尚在國外但已被美國僱主聘用的外籍勞工。 但對於那些在美沒有工作或不能找到工作的非法身份的外國人卻並不適用。並且,要想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同身份合法的外籍勞工一樣,這些加入該計劃的非法身份外籍勞工也必須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取得。當然, 該計劃並未將在美維持合法身份的外籍勞工排除在外。只要在申請加入該計劃時已被美國僱主聘用,該身份合法的外籍勞工也同樣能享受此「新臨時勞工計劃」給外籍勞工所帶來的一切利益。由此看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能在美國為自己有效地維持一個合法身份總會比身份」變黑」更為有利。

最後, 我們應注意到布什總統的這項「新臨時勞工計劃」目前還只是一個提議。因為今年是競選年,與其說這是一份法律提案,不如說是一份政治宣言。儘管最近已有參議員向國會對此提出了具體的議案,但我們預測該「新臨時勞工計劃」到明年年初也不會最終實現。 當然我們更不會排除這只是布什政府為即將到來的大選拉開序幕的一種可能。


(若想閱讀布什總統該提議的全文, 請點擊這裡.)

(0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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