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與I-485同步申請系列之五——使用回美證要謹慎
對於外籍人士來說,在美國遞交了I-485身份調整的申請,就等於為移民美國跨出了最後一步。在調整身份等待批准期間,外籍人士可以持工卡工作,申請回美證回國探親,或出國旅遊等等。正因為如此,I-140與I-485同步申請給外籍人士帶來的最大優勢之一就是可以提前申請回美證,享受不需要簽證進入美國的待遇。然而,這個時候也恰恰是廣大外籍人士最需要提高警惕的時候,因為,一旦錯走一步,導致的就是自己多年的努力轉瞬灰飛煙滅。
回美證(Advance Parole)是美國移民法規定發放給等待身份調整審理的申請人入境美國的通行證。也就是說,除非申請人遞交了I-485身份調整的申請,否則是沒有權利獲得回美證的資格。這樣就不難看出,回美證的使用與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之間的矛盾。具體來講,有些非移民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使用了回美證就代表他/她放棄了原有的非移民身份。
例如:甲先生是某大學的Ph.D.持有F-1學生身份,由於他在某科研領域的成就,他自己準備並遞交了他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並使用I-140與I-485同步申請,同時遞交了回美證的申請。一段時間以後,甲先生持回美證回國探親,並在返回美國時使用了回美證。回到美國不久,由於自己的國家利益豁免準備不夠充分,在補件之後仍然不幸被移民局拒絕。同時,他的I-485申請也遭到拒絕。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他使用了回美證進入美國,移民局會認為他已經放棄了原有的F-1身份。這樣一來,甲先生因為使用回美證不慎,在I-485申請被拒後就變成了非法居留。無奈,他只好悻悻離開美國另尋出路。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所有非移民身份的申請人都會因為使用回美證而失去原有身份。如果獲得回美證的外籍人士本身的非移民身份是可以有移民傾向的H-1B和L-1的身份,則會享有美國移民法的例外照顧。擁有這兩種身份的外籍人士,即使在返回美國時使用了回美證,只要仍然回到其原僱主處繼續工作,仍然可以保持原先的H或L身份。即使將來身份調整被拒絕,只要他們在被拒絕以前能連續地保持H或L的非移民身份,就不至於變成非法居留。
總之,回美證對於旅居美國多年,急於回國探親或離境旅遊的外籍人士來說是雪中送炭,不過,移民申請人在使用回美國證時,一定要要小心謹慎,以防失火!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專長辦理各種國家利益豁免(NIW),特殊技能人才(EB1-A)以及傑出研究人員(EB1-B)類的移民案件。每年我們所都會受理數百這類的申請,平均批准率都高達90%以上。多年來積累下來的經驗成就了我們所在處理這類案件的高水準,是廣大海外華人的最佳選擇。
(1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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