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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40與I-485同步申請系列之三——同步申請中的快案與慢案

熟悉美國移民法的外籍人士都知道,移民局把通過職業移民的外籍人士,按照不同的類別分配成幾個優先等級,以便於在外籍人士申請身份調整的時候分配移民名額。但由於美國職業移民審理程序繁瑣,速度緩慢,因此職業移民的名額一直是充足有餘的,同時也使得移民局的優先等級變成了簡單的分類,沒有了其名額分配的作用。但是不是這就意味著所有遞交I-140與I-485同步申請的外籍人士都會得到同樣的待遇呢?答案是否定的。

今年5月份Vermont和California兩個移民局審理中心先後推出了各自的I-140和I-485同步申請快速辦理的計劃,計劃中爭取把I-140和I-485的申請批准耗時縮短為90天。究竟這項新規定是否適用於所有同時遞交I-140和I-485申請的申請人呢?從我們律師事務所近來所收到的批准書可以看出,I-140和I-485快速辦理並不適用於所有的I-140和I-485同步申請人。California移民局審理中心發佈的文件明確指出,該項新推出的I -140和I-485同步申請快速審理只適用於通過勞工證批准後以EB-2與EB-3類遞交I-140和I-485申請的外籍人士,其他如通過EB-1, NIW等途徑遞交的I-140和I-485同步申請的外籍人士都暫時不能享受到此項快速審理服務。雖然Vermont審理中心並沒有California 審理中心那麼明確,但根據近來該審理中心的審批情況看,他們也同樣是按照上述方法執行其快速審理計劃。

另外,近來我們律師事務所連續收到幾例在Texas審理中心審理的I-140和I-485申請的批准書。這幾個案例審理用時平均在8個月左右,而且,幾個案例也都是通過勞工證批准後遞交I-140和I-485同步申請。這樣我們不難看出移民局近來努力改善的移民案件堆積情況將很很可能從這方面入手,優先審理已經獲得勞工證的同步申請。在這裡,我們有必要做一簡單說明。

職業移民在申請步驟上主要分為需要勞工證(LC)的移民申請,和不需要勞工證的移民申請(EB1-A, NIW等等)。從以上的分析來看,很顯然,有勞工證的I-140與I-485同步申請可以更進一步的提高審理速度。然而,由於以往在有些州勞工證申請週期長的原因,很多人寧肯利用EB1-A或NIW的相對較慢的審理過程,免去漫長的勞工證審批過程。希望新的勞工證審批法案(PERM)可以免去廣大外籍人士這放面的煩惱。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多年來致力於為廣大海外華人提供移民服務,在服務海外華人的同時也壯大了我們自己的隊伍。如今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擁有八名有經驗的美國執照律師,大家通過定期的研討會議不斷的提高我們律師事務所的服務。逐漸成為廣大海外華人移民美國的首選律師事務所。

(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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