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律師圖解勞工證向PERM過渡新規程
周健 律師
2004年9月29日,勞工部發佈了由勞工證向PERM過渡的指導性計劃。其中的許多新規程完全改變了現有的勞工證申請程序,並在未來一兩個月內全面實施。由於新規程所涉及的情況極為複雜,再加上一系列不確定因素,令民眾對此過程的理解非常困難,並造成了許多誤解和疑慮。為了幫助民眾理解這套新規程的詳盡內容,打消民眾對新規程的疑慮,我們專門與中南部幾個州負責勞工證審批的官員進行了電話磋商,並對新規程進行了細緻的研究。
新規程帶來的最大變化是在2005年1月1日後逐漸取消各州勞工局在審理勞工證過程中的大部分職能。對此,一些已經進入申請程序的申請人擔心,州勞工局是否會在下面短短的兩個月內照常處理遞交的案件,州勞工局的官員會不會人心荒荒。通過與幾個州勞工局負責審批勞工證的官員進行了交談,我們在此可以得出兩點結論:第一,州勞工局負責審批勞工證的官員仍然照常努力辦案,有些州甚至加快了辦案的速度,以爭取在2005年1月1日前處理更多的申請案。第二,聯邦勞工部發佈的新規程只是一個指導性計劃,許多細節有待澄清。州勞工局官員坦承,對許多運作細節不太明瞭,還在等待聯邦勞工部進一步的指示。
在詳盡研究勞工部新規定的基礎上,再結合我們從負責審批勞工證的政府官員處獲得的消息,我們就勞工部發佈的新規程分門別類做如下分析。
一,如果PERM在2004年年底前無法如期公佈
假定2004年年底之前,PERM無法如期公佈,勞工部將起動後備計劃。這個後備計劃的規程極其複雜,為了便於讀者理解,我們先把這個新規程做成示意圖,然後再配以文字解釋。
各州勞工局過渡時期處理勞工證申請示意圖
聯邦勞工部地區辦公室過渡時期處理勞工證申請示意圖
如上圖所未,勞工部後備計劃的核心是把以前分散到各州勞工局和勞工部地區辦公室的職能集中到全國性的處理中心。這個計劃中的一個項目其實已經起動。早在2004年7月,勞工部曾經發佈「減少勞工證申請積壓案件的措施」,規定把各州勞工局以及勞工部地區辦公室尚未開始處理的積壓案件送到兩個全國處理中心集中處理。根據這項措施,勞工部在費城和達拉斯分別設立了兩個專門處理積壓案件的中心。這兩個中心已經於10月初開始運行,計劃第一步先處理聯邦勞工部各地區辦公室的積壓案,第二步再處理各州勞工局的積壓案。積壓案的處理順序是按照各州勞工局的收件日期,先來後到。這樣以來,在那些處理速度比較慢的州辦勞工證的申請人就比較有利,相反對那些在處理速度比較快的州辦勞工證的申請人就不太有利。在與此同時,各州勞工局和勞工部的地區辦公室照常處理已經開始處理的勞工證申請案。勞工部預計,通過這項措施,所有的勞工證積壓案將在兩年內處理完畢。
在處理積壓案的同時,勞工部在芝加哥和亞特蘭大分別設立了兩個全國性的集中處理中心,以取代各州勞工局以及聯邦勞工部各地區辦公室處理勞工證的職能。這兩個中心預計將於2004年底開始運轉,屆時,各州勞工局和勞工部地區辦公室將停止處理新收到的勞工證申請案。所有新的勞工證申請案將全部轉到兩個全國處理中心集中處理。
具體步驟如下:各州勞工局必須在2005年1月1日前繼續接受並處理勞工證申請案。對2005年1月1日前已經處理完的案件,各州勞工局則按老程序轉到勞工部的地區辦公室處理。對1月1日前已經打開卻尚未處理完的案件,各州勞工局必須繼續處理,處理完畢後再轉到芝加哥或亞特蘭大的全國處理中心。自2005年1月1日起,各州勞工局雖然繼續接受勞工證申請,但是不再打開收到的案件,而是在打上收件日期後直接轉往芝加哥或亞特蘭大的全國處理中心。
二、如果PERM在2004年年底前如期公佈
假定2004年年底之前,PERM的定稿順利發佈,並在發佈後的60天正式生效,各州勞工局自生效之日起將不再接受勞工證申請。自PERM發佈到生效這段時間,各州勞工局照常接受勞工證申請。PERM生效後,各州勞工局的職能將按照PERM的規定大幅調整,主要集中在確定Prevailing Wage等方面。若PERM如期公佈,勞工部將通知各州勞工局自公佈後的第61天起不再接受新的勞工證申請案。至於各州勞工局已經接受的申請案,勞工部將另行通知如何處理。
三、結論
聯邦勞工部很有可能在今後進一步公佈這項新規程的實施細則,並對目前的一些措施做出調整。請大家務必關注時局的發展。針對目前的不明朗局勢,我們認為,已經具備條件申請勞工證的外籍勞工,應該請有經驗的律師分析,設計出可行的應變措施。這樣既能避免消極等待,貽誤時機(有人等PERM,一等就是兩年),又能應付新變化帶來的新要求。
周健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具有辦理幾百起勞工證案件的經驗。
(1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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