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 公佈有關移民案件處理的最新情況
5月1日Texas Service Center(TSC)在同美國律師協會的熱線溝通中,就移民律師和申請人關心的一些案件處理的情況作了公佈,我們向大家介紹其中的一些相關的主要信息:
- 自2006年4月1日後,所有的移民申請I140,及相關的I485,I765,和I131申請都必須送到NSC(Nebraska Service Center),而後,NSC會把其中的一半的申請轉送到TSC(參見我們以前的文章)。那麼,哪一半案子被從NSC送到了TSC呢?具體是如何運送的?Priority Date 又是如何分配的呢?
回答:
NSC每給一天就把當天收到的案子送到TSC。 NSC用DHL隔天將申請送到TSC。每個申請的Receipt date就是NSC 的收件日。
- TSC 在4月1日後是如何重組資源處理新的申請的呢?
回答:
TSC 從別的部門調動了一部分移民官來審批I140和I485, 並且在進行積極的培訓。
- 如果I-140被送到了TSC 而不是規定的NSC, TSC 會如何處理呢?
回答:
目前,這樣的申請還是會進入TSC的正常處理程序。移民局還沒有決定何時不再接受這些寄錯地址的申請。
- 由於自4月1日後,CSC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不再接受新的I140/I485申請,CSC轉移了14000個I140/I485申請到TSC,並且VSC (Vermont Service Center)也有可能轉移這些申請到TSC。TSC的案件處理時間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呢?
回答:
VSC已經轉移了4300~4400個申請到TSC,並且有可能會轉移更多。TSC目前是按照案件原來遞交的時間來處理,並且將在案件遞交180天內進行處理。
- 申請人在按手印時也要照相,那麼I-485以及相關的I-765和I-131申請是否還需要照片?
回答:
TSC申請程序至今仍然要求律師在遞交I-485,I-765和I-131申請時提供照片,移民局現正考慮修改這一申請程序,但是目前尚無結論,所以建議律師仍然遞交照片。
- 有關護士移民申請的程序的疑問。
回答:
護士移民申請一定要在申請中提供Visa Screen Certificate。否則TSC會發出「傾向於拒絕 (Intent to Deny)」的通知。不同於一般RFE要求律師在90天之內作出回應,Intent to Deny僅給律師30天時間提供Visa Screen Certificate。而且,Visa Screen Certificate上的時間必須早於I-140申請遞交時間,否則申請會被拒絕。遞交護士移民申請的申請人一定要非常注意這一點。
- 在申請I-485的時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是否一定需要遞交I-134表格?
回答:
不一定。TSC可以接受使用job verification letter代替I134表。
- 勞工卡獲得批准以後,在申請I-140的時候更換受益人,對於ETA9089申請表中的僱主和僱員部分分別有什麼要求?
回答:
申請I-140更換受益人時,僱員必須重新提供完整的ETA9089。但ETA9089只需要申請人簽字,而不需要僱主簽字。
如果勞工卡是在PERM應用前獲得批准的,申請人必須遞交獲得批准的ETA750和一份新的ETA750-B。
- 如果律師變更辦公地址,怎樣能保證所有有關的案件地址都獲得相應的變動呢?
回答:
變更辦公地址的律師應通知TSC,並且在通知中列上所有正在移民局處理的案子的Receipt number 或 Alien number。TSC 將在1到2周內自動更新相關案件的信息。
(0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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