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忠律師談國家利益豁免審理新動態
經過我們律師事務所對近一段時間裡四大移民審理中心審理國家利益豁免案件的跟蹤觀察與分析,我們發現四個移民審理中心都在審理速度上進一步的有所提高,特別是德州移民審理中心,國家利益豁免案件有相當一部分都在半年以內完成審理。在審理速度明顯加快的同時,我們也發現,四大移民審理中心也增加了「意圖拒絕書」( Intention to Deny )的發放,而不是以前的要求補件通知( RFE )。很多申請人在收到這種「意圖拒絕書」後,都以為自己的申請會被拒絕,紛紛放棄或撤回申請。
到底什麼是「意圖拒絕書」呢?其實「意圖拒絕書」也可以算作是要求補件的一種,而收到「意圖拒絕書」的主要原因是申請者的申請材料被移民官認為是在多個方面都需要補充證據。對於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來說,移民法中所要求的三個條件: 1. 申請者所從事的工作或研究與美國國家利益有內在的聯繫; 2. 申請者將做出的貢獻必須具有全國性的效應; 3. 申請者必須證明如果要求他 / 她通過傳統的勞工證途徑申請綠卡,將對美國國家利益產生負面的影響。如果在任何一條上,移民官認為申請人所遞交的證據不足的話,移民官就會對申請人發放補件要求。以往通常在移民官認定申請材料對其中兩條甚至三條要求都不具說服力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放「意圖拒絕書」。而最近我們卻發現即使對其中只有某一個條件證據不足的案件,移民官也可能發放「意圖拒絕書」
是不是收到了「意圖拒絕書」就意味著申請會被移民官拒絕呢?答案是否定的。雖然「意圖拒絕書」只給申請人 30 天時間作出答覆,相對於要求補件的 12 個星期要短很多,但如果申請人的代表律師有足夠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辦案經驗,準確全面的按照移民局「意圖拒絕書」的要求重新準備材料,並按時回復移民局,得到最後批准的可能性仍然是相當大的。我們律師事務所近兩個月就已經連續有數個這類的案件,在收到「意圖拒絕書」後,重新準備,及時回復,而得到最後的批准。所以,如果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收到這類「意圖拒絕書」,無需緊張,及時積極配合律師準備材料,最終得到批准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
徐忠律師,紐約州執照,復旦大學法學學士,弗吉尼亞大學法學碩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專業移民律師,擁有豐富的國家利益豁免的辦案經驗。
(0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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