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證有關政策的最新可能變更
最近,勞工部就業培訓局發佈了一個通知,建議對勞工證相關政策作一些更改。該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 勞工部建議取消當前的允許勞工證的受益人替換成其他人的政策。
- 勞工部建議設立 45 天的期限,即要求申請人在勞工證獲批准後的 45 天內向移民局遞交 -140 申請,否則批准的勞工證將失效。
- 禁止買賣和交換勞工證申請和批准的勞工證。
- 禁止遞交偽造或虛假的信息,若經查實,提供不實信息的僱主將被取消參加勞工證項目的資格。
按照這個通知,這些旨在加強公正和減少欺騙的條款將適用於 2005 年 3 月 28 日新 PERM 法規生效前和生效後所有的勞工證申請。
(0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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