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 申請中推薦信的多寡問題
既然推薦信在NIW 申請中十分重要,那麼申請人應當準備多少封推薦信呢?許多客戶經常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這是個既可以用一句話回答,也可以寫上十幾頁文章的問題。如果用一句話回答,可以說5 到8 封算比較合理。這只是說一個大致合理的數字。
如果再問一句,是多幾封好,還是少幾封好?這就要視具體的案件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一個基本原則是,申請人的條件越強,對推薦信的依賴程度就越低,相應地就不必準備過多的推薦信。這麼一說,問題又來了:申請人的條件強到什麼程度才算強呢?這就需要經驗來判斷。強弱都是相比較而言的,沒有與其他申請人比較,很難判斷一個申請人是強是弱。這不能跟著感覺走。有些申請人對自己的情況心裡沒底,或者過於自信,覺得自己很強,或者對自己過於不放心,覺得自己的條件比較弱。這都是個人感覺,往往沒有多少客觀性。一個申請案的強弱必須讓大量瞭解其他申請人情況的第三者(比如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來評估判斷,這種評估才有客觀性。
在執業過程中,我們發現申請人在推薦信數量問題上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誤以為,寫推薦信也像韓信點兵多多宜善。事實上,如果推薦信的數量多到不合理的程度,不但無助於申請,而且可能會損害申請。曾經有位NIW 申請人向移民局提交了十幾封推薦信,覺得應當萬無一失了。幾個月後,這位申請人收到的不是批准書,而是拒絕信。移民局在拒信中指出,如果一位申請人的工作成就及其與美國利益的關係需要十幾封信來講的話,這說明這種關係實在是太渺茫了。移民局的這種推論本身是不是有問題,我們暫且不論。但是,從中可以看到,推薦信的數量多到不合理程度只會對申請有害,不會對申請有利。
從另一個角度講這個問題,道理也十分簡單。任何東西都講質量,推薦信也不例外。五六封簡明扼要、內容充實的推薦信和十來封言之無物、內容重複的推薦信相比,哪一種情況對申請更有利?這不言自明。在推薦信的多寡問題上,我們可以從執業經驗中得出這樣的結論:與其費力不討好地把時間浪費在過多的推薦信上,不如集中精力搞好五六封推薦信。這樣效果更佳。
(0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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